留學人員來京創辦企業,可憑護照直接注冊登記,注冊資本金可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。通過北京海外學人中心評審的,政府提供10萬元企業開辦費。
? 創業支持
留學人員來京創辦企業,企業發展方向符合首都產業發展定位且近三年平均年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以上,在科研孵化、資金支持、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傾斜。其人事技術轉讓、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,經有關部門認定,可免征營業稅。
? 工作平臺
留學人員受聘到本市科研、教學、衛生等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,不受單位編制、職稱指標的限制。進行科學研究的,用人單位為其提供實驗場所、設備、經費資助等必要條件,并可向市科委申請科技經費支持。
? 生活待遇
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和工作,取得《北京市(留學人員)工作居住證》的,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出國前具有高級職稱的,可辦理調京手續,其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可依有關規定隨遷。子女入托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,由居住地所在區、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并為其辦理入學、轉學手續,不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費用。
留學人員標準,來京創業和工作程序及更多優惠政策見《京市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辦法》